1091125 質詢司法院副秘書長
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,引起社會非常大的波瀾
一審判決,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的精神鑑定,所以判無罪;
現在到台南高分院,由成大醫院對兇嫌做精神鑑定,說他雖然有思覺失調,可是智商不低,犯罪時候沒有心神喪失,只有辨識能力下降。
一審的結果,讓大家難以接受;二審的結果,也讓我們心生很多疑問。
司法院有沒有重新做過檢視? 怎麼回答大眾的疑問?
另外,明明知道有思覺失調症,應該要吃藥,卻沒有按時服藥,導致他的病而犯下刑案,那這樣是不是不能因為有思覺失調症就免其刑?
https://youtu.be/P2-oLL-SN2o